南校区各学院:
根据辖区公安机关的要求,结合校区实际,现将我校南校区2022届毕业生(专指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校南校区集体户的本科生和研究生,下同)户口迁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毕业生已借用的户口卡务必在5月27日前归还。
二、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,不参与此次户口迁移工作,就业时可按就业地的落户条件向拟就业地申请迁入户口。
三、户口迁出办理形式
1.集中办理(5月27日之前)。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,请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《广外南校区2022届毕业生户籍(在校集体户)去向登记表》,统一交给辅导员或辅导员指定的人员,以学院为单位(加盖公章)于5月27日前交到保卫处(南校区)综合科,由综合科统一到番禺公安分局小谷围派出所办理。户口迁入地址必须写明到:XX省XX市XX县(区)XX路XX号XX房。
户口迁往广州市外和原籍的毕业生,6月15日后到辅导员处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。
2.个人办理。①户口迁往广州市内的毕业生,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到保卫处领取户口卡及首页复印件自行申请入户广州。②户口迁往广州市外的毕业生,本人凭身份证、毕业证等原件先到保卫处领取户口卡、首页复印件及保卫处开具的证明,关注微信公众号“广州公安”进入政务服务→户政预约→迁出市外等流程,选择番禺公安分局小谷围派出所进行预约后,自行前往小谷围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。
四、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,在毕业时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,凭毕业证、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回生源地或拟就业地办理入户手续。
6月15日以后,仍未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滞留户口,将按照空挂户处理,只能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不予办理户籍证明等事项。注意:户口不会自动打回原籍。
保卫处综合科咨询电话: 39328020(南校区)。
附件: 《广外南校区2022届毕业生户籍(在校集体户)去向登记表》
保卫处
2022年5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