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,自行前往所属派出所办理:
1.校人事处开具的入户介绍信;
2.广州市入户指标卡(由校人事处申请);
3.准予迁入证明;
4.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;
5.小一寸相片1张(如未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,需交2张二代身份证相片、相片回执及20元工本费);
6.保卫处开具的同意迁入学校集体户的证明。
注:
1.如果有妻、子女随迁,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:迁移证、结婚证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出生证、计划生育证及妻、子女的小一寸相片各1张;
2.将办理的户口卡交回综合科;
3.保卫处咨询电话:36207167(北校区)/39328020(南校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