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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编:510420

Email:gpbwc@gdufs.edu.cn

 
通知公告
关于2020届毕业生(南校区)户口迁移的通知
2020-06-02   编辑:张老师   来源:综合科

南校区各学院(中心、所):

根据辖区公安机关的要求,结合校区实际,现将我校南校区2020届毕业生(专指入学时将户口迁入我校南校区集体户的本科生和研究生,下同)户口迁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毕业生户口卡从即日起一律不外借。

二、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,不参与此次户口迁移工作,就业时可按就业地的落户条件向拟就业地申请迁入户口。

三、户口迁出办理形式

1.集中办理(6月12日之前)。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,请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《广外2020届毕业生户籍(在校集体户)去向登记表》,统一交给辅导员或辅导员指定的人员,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2日前交到保卫处综合科统一到派出所办理。

户口迁往市外和原籍的毕业生,6月27日后到辅导员处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;户口迁往广州市内的毕业生凭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到保卫处领取户口卡和入户证明自行申请入户广州。

2.个人办理(6月27日-7月15日)。毕业生本人先到保卫处开具相关证明,自行前往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。

四、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,在毕业时领取《户口迁移证》,毕业生凭毕业证、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回生源地或拟就业地。

五、各学院(中心、所)于6月8日前向保卫处黄红旺老师办公邮箱报送该项工作联系人。

六、北校区毕业生的户口迁移仍在与辖区公安机关沟通、协调中,稍后再作通知。

保卫处综合科咨询电话: 39328020(南校区)。

附件: 《广外2020届毕业生户籍(在校集体户)去向登记表》

 

保卫处

20206月2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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