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中心、所):
根据公安机关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我校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毕业生已借出的“常住人口登记卡”请在6月7日前归还。
二、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,不参与此次户口迁出工作,就业时可按就业地的落户条件申请迁入户口。
三、户口迁出办理形式及说明
1、省内“一站式”或省外“跨省通办”迁移
广东省内实行“一站式”迁移。根据公安部门反馈的信息,广东省外,除江西省南昌市和宜春市两地暂未开通“跨省通办”业务外,其他地方都可办理“跨省通办”迁移。此项迁移形式即毕业生凭保卫部发放的“常住人口登记卡”和集体户首页到生源地或拟就业地办理入户手续。
2、办理“户口迁移证”
需要办理“户口迁移证”的毕业生,请于6月7日前进行以下操作:点击微信上方【搜索】→搜索“粤居码”小程序→进入粤居码小程序,完成人脸认证登录流程,并点击【其他户政服务】进入户政服务平台→进入【大学生户籍迁出】业务入口→填写信息、上传材料、确认签名并提交申请,待公安部门审核并打印“户口迁移证”,由保卫部统一领取发放至辅导员处。毕业生凭“户口迁移证”到生源地或拟就业地办理入户手续。选择省内“一站式”或省外“跨省通办”迁移的毕业生无需进行此项操作。
鉴于各地办理中可能存在的差异,建议迁往广州市外的毕业生,提前与迁入地公安部门联系,确定办理形式。
四、办理时间
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,请于6月7日前提交《2024届毕业生户籍去向登记表》1份(A4纸打印并盖学院公章),以学院为单位交到保卫部综合科户籍室。
6月20日后到辅导员处领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首页(或户口迁移证)。
五、已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及首页(或户口迁移证)的毕业生,在有效期内自行凭相关资料到生源地或拟就业地办理入户手续。
六、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办理户口迁出手续,6月26日以后,仍未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(延迟毕业除外)滞留户口,将按照空挂户处理,不予办理户籍证明等事项。注意:户口不会自动打回原籍。
保卫部综合科咨询电话:
36207167(白云山校区、知识城校区) 39328020(大学城校区)
附件:《2024届毕业生户籍去向登记表》
保卫部
2024年5月30日